08.对危险废物的运输有什么要求?
危险废物的运输是指从危险废物产生地移至处理或处置地的过程。危险废物的运输需选择合适的容器、确定装载的方式、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以及制定泄露或临时事故的补救措施。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需要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者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熟悉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运输单位和个人在运输危险废物过程中,应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09.什么是危险废物贮存?
危险废物的贮存是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危险废物的贮存方式可分为集中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和分离贮存。
集中贮存是指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贮存设施;
隔离贮存是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隔开贮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隔离的贮存方式;
分离贮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10.哪些危险废物贮存前必须进行预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11.危险废物贮存的期限是多长时间?(超过期限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对危险废物贮存容器有哪些要求?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例如,塑料容器不用于贮存废溶剂。对于反应性的危险废物,需装在防潮的密闭容器中;对于腐蚀性的危险废物,需装在衬胶、衬玻璃或塑料的容器中,甚至是不锈钢容器中;对于放射性危险废物,需装在有安全防护屏蔽的包装容器中。
除相容特性外,装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有足够的强度要求,必须完好无损防止泄露。只有在装入或是转移废物时方可开启,如若发生危险废物的容器损坏,必须立即处理并重新装入完好容器中,并且需要对容器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安全状况。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对危险废物贮存容器不再用于贮存危险废物时,必须清除所有的危险废物及其残余物,若该容器不再作为他用,则不需清除作为危险废物一同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照危险废物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可能是由于包装破损、物质溶出等原因产生的,由于危险废物本身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特性,所以,不管是危险废物本身还是其溶出物,均具有此类特性,为保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必须将其视为危险废物处理。
1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规定,贮存设施内的泄露液、清洗液、浸出液必须符合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方可排放,气体导出口排放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14.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的贮存有什么特别要求?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的贮存不仅需要遵守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如使用专用的贮存设施、考虑预处理、分类堆放、当无法装入常用容器时应用防漏胶袋盛装、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需要贴有标签等等,还应注意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方可装入容器内。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天,于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15.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有什么要求?
①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③厂界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④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受到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⑤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⑥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⑦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
1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哪些要求?
①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⑥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
⑦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17.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怎样运行和管理?
①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②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③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④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⑤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⑥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⑦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⑧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⑨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必须符合GB8978的要求方可排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GB16297和GB14554的要求。
1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在关闭贮存设施前应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③无法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壤、墙体等按危险废物处理,并运至正在营运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或其它贮存设施中。
④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