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什么是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物油。废矿物油的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其行业来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轮船及浮动装置制造,及非特定行业。
从上述废矿物油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称为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八、废油通常怎样进行回收利用?
废油的回收利用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净化、精制、再炼制。目前的利用处理方式主要以净化为主,除去废油中的水、一般悬浊杂质和以胶态稳定分散的机械杂质。处置对象绝大多数为汽修企业及机械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再经过精制和再炼制过程,将净化后的产品(如燃料油、润滑脂等)作为加工油类产品的原辅料,生产其他产品。
废油的回收利用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将废油与水和杂质分离,生产出达到或接近某种工业用油品质的矿物油。
九、危险废物处置为什么需要预处理?
危险废物成分复杂、大小不一,为避免易反应的废物混合,达到进料均质化、稳定化,提高后续处理效率,需对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废物入炉前,依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搭配,搭配的过程要注意废物之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废物混和后发生反应。不能直接入炉焚烧的大尺寸废物,破碎后配伍入炉焚烧。
十、危废焚烧炉控制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哪些?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