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小常识——“危险废物豁免”那些事儿(一)

2016年,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以下简称《名录》),其中让企业管理者与环境从业者眼前一亮的内容便是来自于新增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共有16种危险废物列入其中。

       然而在《名录》实施之后,不少企业依然对可豁免危废的管理存在着一定的疑问,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问题。

        问:列入豁免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的废物,其危险废物的属性并未被豁免,所谓“豁免”仅是针对管理环节,并未否认《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所涉及到的危险废物的污染性、危险性。因此,企业在管理这类废物的过程中依然需要相关的法规及技术标准。


             (待续……)

信息来源:危废技术网  http://www.chinawfjsw.com/index.php/Team/topshow/id/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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