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循环经济:在物质的循环、再生、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资源回收和循环再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
3.焚烧: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燃烧,称为焚烧,是包括政法、挥发、分解、烧结、熔融和氧化还原等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反应,以及相应的传质和传热的综合过程。
4.热解:是将有机物在无氧或缺氧状态下加热,使之成为气态、液态或固态可燃物质的化学分解过程。
5.减量化:固体废物压缩或者液体废物浓缩,或将废物无害焚化处理,烧成灰烬,使体积缩小至1/10以下,以便运输堆填。
6.稳定化;稳定化是指将有毒有害污染物转变为低溶解性、低迁移性及低毒性的物质的过程。
7.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通常指对人类动植物以及环境的现在及将来构成危害,具有一定的毒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传染性、放射性或其他化学反应特性等一种或几种危害特性的固体废弃物。
8.资源化:只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与能源,加快物质循环,创造经济价值的广泛技术和方法。
9.卫生填埋:就是利用工程技术的手段,将所处置的固体废物如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等在密封型屏障隔离的条件下进行土地填埋,使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不会产生明显的危害。卫生填埋场主要由填埋区、污水处理区和生活管理区构成。
10.固体废物减量化:是指通过适当的技术,一方面减少固废的排出量;另一方面减少固废容量,即通过适当的手段减少和减小固体废物的数量和体积。
11.固化:指在危险废物中添加固化剂,使其转变为不可流动的固体或形成紧密固体的过程
12.固体废物资源化:使一般不再具有原来的使用价值的废物,经过回收处理等途径,往往可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成为新的可用资源的过程。
13.捕收剂:能够选择性地吸附在欲选的颗粒上,使目的颗粒表面疏水,增加可浮性,使其易于向气泡附着的药剂称为捕收剂。
14.挥发分:烘干后的固体废弃物在550℃~600℃条件下完全燃烧后的损失量。
15.粉煤灰活性 指粉煤灰中的活性氧化硅、活性氧化铝与氢氧化钙发生反应生成具有凝胶性质的水化铝硅酸盐,以此来增强砂浆、混凝土的强度。
16.放射性废物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