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

2月28日

2月28日

2月28日

我市向社会正式公开《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全面严格落实整改,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整改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方案明确了各项整改目标


❂ 大气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90%以上,细颗粒物(PM2.5)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水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省考以上地表水质优良(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100%,全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




 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7.77万吨/日(全市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5.77万吨/日),全市新增污水管网420.84公里(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95.76公里,新增镇级污水管网325.08公里);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36公里。





•《方案》强调•


《方案》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扭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热、下冷”的被动局面,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整改责任,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亲自研究部署督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


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建立市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把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主要内容,把生态文明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 干 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实 施 细则》《肇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背生 态 环 境 要求、造 成 生 态 环 境 和自然资源 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方案》部署•


《方案》部署,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引导调控,包括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和总量控制政策;加快传统低效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主导产业,坚持全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规模化、集聚化、高端化发展;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落实关闭或搬迁。通过供给侧改革,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打造“绿色肇庆”,努力实现“绿富同兴”。




我市将以整改为抓手,

进一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方案》部署,我市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推进工业源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扬尘源污染防治、农牧源整治和严禁露天焚烧等五个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


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

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

深入实施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治污减排和 生态扩容并重、流域综合整治与控制单元治理并重,坚持“系统治水、多源共治”,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


2020年年底前,省考以上地表水质优良(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100%,确保12个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到优良。重点推进新兴江流域和新窦涌、青莲 渠等31条污染 河涌治理力度,确保西江水质稳中有升,北江梁村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到2020年,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消除劣V类。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及处理效率,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完善“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前,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


来源:星湖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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