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残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及《肇庆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有关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焚烧残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焚烧残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选址: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廖甘工业区原有厂区内

5、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拟于现有厂区用地内建设,主要建设1栋等离子体车间,占地面积1800㎡,建筑面积2380㎡,主要设置两条1.5万吨/年等离子体熔融炉处理危废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将炉渣和飞灰进行等离子体高温熔融,玻璃渣经《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 41015-2021)取样检测判定为玻璃化后作为一般固废外售,从而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扩建项目拟收集处置危废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和飞灰3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背景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持续增加。危险废物来源及分布广泛而复杂,危险废物中的有害物质不仅能造成直接的危害,还会在土壤、水体、大气等自然环境中迁移、滞留、转化,污染土壤、水体、大气等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从而最终影响到生态和人民的健康,因此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目前,危险废弃物主要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置,将收到的危险废弃物进行配伍,保证热值以及有害成分能够达到进窑要求,随后在回转窑中进行燃烧,危废中的有机成分燃烧产生的气体进入后续的烟气处理系统,燃烧剩下的物质排出窑外进入捞渣系统,产生炉渣最终安全填埋处置

危废焚烧炉渣含有大量重金属,如果处置不当进入环境将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且长期的二次污染。我国的许多城市和地区,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紧缺,适合作为填埋场的场地选择越来越困难,填埋处理的成本也随着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越来越高。

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已建成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每年焚烧处置危险废物28.06万吨,近年来肇庆市随着珠三角产业转移的加快,危险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对危险废物处理的需求越来越大。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降低焚烧残渣填埋对土地资源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焚烧残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将炉渣和飞灰进行等离子体高温熔融,玻璃渣经《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 41015-2021)取样检测判定为玻璃化后作为一般固废外售,从而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项目建成后,年处置危废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和飞灰3万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该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历天。

六、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写单位:肇庆市思科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廖甘工业区

电话:0758-8418866传真: 0758-8418698

电子邮箱:zqxrc@163.com



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09



附件:焚烧残渣项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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